广西顺安绿色农用化学品及配套加工中心项目(二期)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发表时间:2025-08-28 15:54 广西顺安绿色农用化学品及配套加工中心项目(二期)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,2019年1月1日起施行)的有关要求,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,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监督。 一、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:广西顺安绿色农用化学品及配套加工中心项目(二期) 建设地点:柳州市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顺安路666号,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8°58′7.916″,北纬24°30′11.688″,。 项目概况:项目总占地面积39966.67m2,合59.95亩,总建筑面积8000m2,主要在现有厂区内新建毒氟磷原药生产甲类车间、仓库及配套设施,依托现有工程的甲类仓库1、丙类仓库2、公用工程站、维修车间、科研楼、后勤楼、初期雨水池、事故应急池等配套设施。项目建成后,形成年产毒氟磷300吨的生产能力。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规模为有机无机复混肥10万t/a、农药颗粒剂12万t/a、农药制剂1万t/a、毒氟磷300t/a。 二、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(1)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请进入https://mail.126.com/,登录邮箱(用户名:lzlhhb@126.com,密码:lz123456)收件箱下载查看。 (2)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。 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,以及关心本项目实施的居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。 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,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,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(注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)。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2。 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,请于公示之日起,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。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、打电话、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(以邮戳日期为准)的方式发表意见。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、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根据需要反馈。建设单位将在项目《公众参与说明书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。 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。 七、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:广西顺安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:柳州市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顺安路666号 联系方式:方总 13737724488 电子邮箱:70496560@qq.com 八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:广西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:柳州市三中路68号文轩大厦 联系方式:曾工 0772-8807113 电子邮箱:1534022059@qq.com
广西顺安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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