鹿寨县养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第一次公示发表时间:2024-08-19 10:52 鹿寨县养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第一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,2019年1月1日起施行)有关规定,现开展鹿寨县养鸡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,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,鹿寨县养鸡场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如下: 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:鹿寨县养鸡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:鹿寨县导江乡黄泥村南香屯 建设性质:新建 项目总投资:4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:总用地面积58964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,主要建设包括养殖区、宿舍区、办公室、仓库、堆粪区等,同时配套供配电、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,年出栏100万只肉鸡。 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:鹿寨县众兴禽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:鹿寨县导江乡黄泥村南香屯 联 系 人:陆工 联系电话:13978264808 三、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:广西明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:柳州市学院路50号鑫中联大厦1栋1单元5-12 联 系 人:刘工 邮箱:316564018@qq.com 联系电话:18978067080 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,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发布<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>配套文件的公告》(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)获得,具体下载链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。 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,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建设单位:鹿寨县众兴禽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19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