鹿寨县养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发表时间:2024-10-11 15:04 鹿寨县养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和《关于发布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〉配套文件的公告》(公告2018年第48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鹿寨县养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: 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:鹿寨县养鸡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:鹿寨县导江乡黄坭村南香屯 建设性质:新建 项目总投资:4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:本项目占地58971m2,建筑面积约23000m2,主要建设鸡舍,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、仓储区等。建成后年出栏肉鸡85万羽,年存栏蛋鸡15万羽。 二、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(1)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dQltip9H0TvPIr55lO66GA?pwd=kh2d,提取码:kh2d。 (2)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。 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。主要事项如下: 1、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。 2、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。 3、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。 4、其他意见和建议。 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,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反馈,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,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发布<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>配套文件的公告》(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)获得,具体下载链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。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。(注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)。 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,联系方式如下: 1、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:鹿寨县众兴禽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:鹿寨县导江乡黄坭村南香屯 联系人:陆工 联系电话:13978264808 2、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:广西明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:柳州市学院路50号鑫中联大厦1栋1单元5-12 联系人:刘工 联系电话:18978067080 联系邮箱:316564018@qq.com 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。 建设单位:鹿寨县众兴禽业有限责任公 2024年10月11日 |